关于印发《新海镇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4-11 00:00

  • 索引号:

    SY684020204020190003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9〕33号

  • 成文日期:

    2019-04-10

  • 发布日期:

    2019-04-11

镇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现将《新海镇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新海镇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镇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1号)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办〔2019〕6号)通报了2018年工作进展和主要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本镇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粉尘防爆整治要求,加强安全监管,2019年4月中旬前必须完成2018年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确保整改闭环。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含新增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甄别,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点突出对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加工粉尘企业的治理。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
   三、治理范围和要求
   (一)治理范围
   相关职能部门重点调查摸底及整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棉毛麻化纤等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制品加工、烟草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破碎机、粉磨机、筛分机、干燥机、加料机、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
   3.常见可爆炸粉尘: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粉等。
   (二)治理要求
   1.企业自查自改
   镇域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附表《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调查表》(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自查表》(附件2)。根据有关规定、标准,涉爆企业全面深入自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认真梳理排查
   职能部门要在2018年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排摸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排查镇域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要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年度重点检查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镇安委办和区应急局。
   四、信息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7月1日前将《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调查表》、《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自查表》,电子版、纸质版并盖公章报送镇安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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