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1900005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业生产,保障农户利益,本镇积极做好农业补贴工作,根据沪崇农发〔2017〕145号文件精神,本镇水稻田春季在田绿肥种植面积176.9亩。按照市级补贴每亩150元的标准,计26535元;区级补贴每亩180元的标准,计31842元。本镇严格按照实地核查、审核、公示的程序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确认176.9亩春季在田绿肥种植面积符合补贴要求,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此申请市、区春季在田绿肥种植补贴总计58377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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