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20204020180008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8〕34号
成文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4-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实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升级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升级
二、项目内容
更新UPS蓄电池、升级无线网络和行风视频监控系统、整修气体灭火器系统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11万元。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招标手续,尽快组织实施,并注意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