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升级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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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6840202040201800080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8〕34号

  • 成文日期:

    2018-04-10

  • 发布日期:

    2018-04-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实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升级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升级

二、项目内容

更新UPS蓄电池、升级无线网络和行风视频监控系统、整修气体灭火器系统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11万元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招标手续,尽快组织实施,并注意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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