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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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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18〕84号
成文日期:
2018-09-12
发布日期:
2018-09-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住宅小区建设“生态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结合居民区实际,在镇区内新海一村、新海二村、体北新村、新苑新村等四个售后公房住宅小区内实施“生态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并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划在新海镇新海一村等小区实施美丽家园改造工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海镇新海一村、新海二村、体北新村、新苑新村等售后公房住宅小区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8184.65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屋面修缮15000平方米,外立面工程53800平方米,更换门窗2760平方米,楼梯间墙面修复28672平方米,非机动车库维修1800平方米,垃圾房维修90平方米、道路维修20000平方米,绿化改造2800平方米,围墙立面涂料1200平方米及监控系统、充电桩等附属工程。
特此请示,敬请批准。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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