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8年1月12日在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海镇财政所 申志强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新海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海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初,根据区财政核定财力,我镇安排财政预算为8278.60万元;同时根据镇总体发展规划,安排镇招商资金1510万元用于相关实事工程;还从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专项资金中安排650万元用于廊道建设(市民公园)和主次干道景观改造。
根据生态美丽幸福新海建设发展纲要以及2017年1—7月份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7月,在镇一届二次人代会上对财政预算作了调整:一是调增财政资金预算支出481.80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调整;二是调增镇招商资金支出308.55万元,用于增加部门专项资金和实事工程款;三是调增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专项资金支出150万元,用于主次干道沿线景观改造工程。调整后的预算总支出为11378.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预算8760.40万元,镇招商资金预算1818.55万元,从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专项资金支出800万元。
考虑到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实施全口径预算的要求,经积极对上争取,区财政同意我镇增加财力1818.55万元招商资金预算纳入财政资金预算范围,同时增加3000万元财力用于企业扶持资金,人员经费实际调增490.41万元。因此,区财政最终核定我镇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总额为13578.56万元(不含用于廊道建设和主次干道景观改造的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专项资金支出800万元)。
(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我镇共12家预算单位,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新海镇人民政府(含代编),全年预算10406.02万元,实际执行10240.94万元,人员经费结余2.36万元,公用经费结余134.08万元,专项经费结余28.64万元,预算执行率98.41%。
2、新海镇财政所,全年预算146.46万元,实际执行137.99万元,人员经费结余6.86万元,公用经费结余1.61万元,预算执行率94.21%。
3、新海镇文广站,全年预算408.27万元,实际执行386.16万元,人员经费结余18.55万元,公用经费结余3.56万元,预算执行率94.59%。
4、新海镇受理中心,全年预算423.76万元,实际执行392.62万元,人员经费结余28.26万元,公用经费结余2.88万元,预算执行率92.65%。
5、新海镇市容所,全年预算363.04万元,实际执行343.83万元,人员经费结余17.48万元,公用经费结余1.22万元,专项经费结余0.51万元,预算执行率94.71%。
6、新海镇社区事务管理站,全年预算967.54万元,实际执行899.20万元,人员经费结余62.57万元,公用经费结余5.77万元,预算执行率92.94%。
7、新海镇农技中心,全年预算114.64万元,实际执行106.64万元,人员经费结余4.27万元,公用经费结余3.73万元,预算执行率93.03%。
8、新海镇规建所,全年预算193.65万元,实际执行177.86万元,人员经费结余13.43万元,公用经费结余2.36万元,预算执行率91.85%。
9、新海镇党建中心,全年预算84.22万元,实际执行81.76万元,人员经费结余2.29万元,公用经费结余0.17万元,预算执行率97.08%。
10、新海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全年预算210.77万元,实际执行198.12万元,人员经费结余11.27万元,公用经费结余1.38万元,预算执行率94%。
11、新海镇城管中队,全年预算148.57万元,实际执行145.79万元,人员经费结余1.63万元,公用经费结余0.74万元,专项经费结余0.41万元,预算执行率98.13%。
12、新海镇水务所,全年预算万120.62元,实际执行113.81万元,人员经费结余6.37万元,公用经费结余0.44万元,预算执行率94.36%。
12家预算单位全年预算合计13587.56万元,实际执行13224.73万元,人员经费结余175.34万元,公用经费结余157.93万元,专项经费结余29.56万元,总的预算执行率97.33%。
根据区财政局对我镇财政决算工作的要求,2017年我镇各预算单位的未执行数,由镇财政统一调整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在财务报表中,按预算支出功能归类,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7.76万元。其中机关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049.86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97.33万元,党建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58.08万元,维稳专项支出50万元,党建专项支出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公车费用和固定资产采购82.49万元。
2、教育和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科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9.96万元。其中文广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53.96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专项经费114万元,艺术节及群众文体活动专项经费52万元(含健身设备添置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70万元。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282.72万元,退管会工作经费5.15万元,公益性劳动组织专项支出190万元,帮困及慰问款70万元,居委会工作经费100万元,社区工作者人员费用405万元,养老院亏损补贴24万元,机关事业人员(含管理站)养老保险金444.25万元,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91.58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35万元。其中医疗保险经费支出176.85万元,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动物防疫支出12.50万元,爱卫支出16万元,其他卫生费用34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86.12万元。其中市容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和医保经费)167.13万元,一支黄花整治15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公车费用和固定资产采购103.99万元。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00.51万元。其中城管中队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92.02万元,城管中队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公车费用2.10万元,社区事务管理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722.10万元,规划建设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21.69万元,网格化管理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02.60万元,联动工作经费60万元,质量兴区专项支出10万元,创城创卫专项支出600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支出20万元,防汛抗台专项支出10万元,文明镇卫生镇创建巩固30万元,生源物业补贴、菜场专项支出、散户点环卫全覆盖专项支出1340万元,居民区绿化改造支出150万元,公灯公厕专项支出50万元,生活性河道管理经费60万元,拆违及房屋承重结构检测经费30万元。
8、农林水支出全年预算为157.04万元。其中农技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76.35万元,水务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69.69万元,水务专项经费11万元。
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765.70万元。其中支付企业扶持资金3947.15万元,实事工程款1818.55万元。
10、住房公积金支出435.42万元。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区财政核定财力,2018年我镇安排财政预算为13587.56万元。
按支出的经济用途分类如下:
1、人员经费4154.77万元。
2、公用经费581.74万元。
3、专项经费4382.68万元。
4、事权资金452.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3.63万元在财力清算时直接扣除,不需预算)。
5、实事工程项目1814.20万元。
6、企业扶持资金及招商工作经费2201.56万元。
按预算单位归类,明细如下:
1、新海镇人民政府,总预算1033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1.60万元,公用经费(含交通费补贴、伙食费补贴、工会经费,下同)500.41万元,专项经费4157.05万元(具体包括物业公司补贴等32项专项经费),实事工程1814.20万元(具体包括居委会改造等12项工程),事权资金452.61万元(具体包括低保等8项事权项目),企业扶持资金及招商工作经费2201.56万元。
2、新海镇财政所,总预算13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12万元,公用经费12.66万元。
3、新海镇文广站,总预算37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87万元,公用经费25.64万元,专项经费130.60万元。
4、新海镇受理中心,总预算40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23万元,公用经费41.03万元。
5、新海镇市容所,总预算27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04万元,公用经费24.88万元,专项经费3.50万元。
6、新海镇社区事务管理站,总预算100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4.14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
7、新海镇农技中心,总预算13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35万元,公用经费16.48万元。
8、新海镇规建所,总预算19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63万元,公用经费19.43万元。
9、新海镇党建中心,总预算9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69万元,公用经费8.74万元。
10、新海镇网格化管理中心,总预算31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74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专项经费153.34万元。
11、新海镇城管中队,总预算17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73万元,公用经费20.81万元,专项经费2.50万元。
12、新海镇水务所,全总预算14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66万元,公用经费16.32万元,专项经费20万元。
在财务报表中,按预算支出功能归类,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6.31万元。其中机关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126.69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80.81万元,党建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60.50万元,维稳专项支出50万元,党建专项支出25万元,人大专项经费25万元,武装部及双拥之家建设经费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公车费用和固定资产采购78.31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18万元。其中文广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58.58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专项经费75.60万元,艺术节及群众文体活动专项经费55万元(含健身设备添置费用),文化体育团队扶持补贴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5.98万元。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241.80万元,退管会工作经费7.64万元,公益性劳动组织专项支出375万元,帮困及慰问款70万元,居委会工作经费100万元,社区工作者人员费用653万元,养老院亏损补贴24万元,机关事业人员(含管理站)养老保险金563.50万元,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158.43万元,居委会换届选举经费50万元,稳定就业社保费补贴款18.36万元,义务兵优扶金10万元,长征、跃进为老服务中心350万元,低保配套资金414.25万元,居委会改造工程款46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万元。其中医疗保险经费支出232.50万元,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动物防疫支出12.50万元,食品安全和爱卫经费4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631.58万元。其中市容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和医保经费)169.08万元,一支黄花整治15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公车费用3.5万元,生态岗位组织专项经费209万元,垃圾分类处置200万元,生活污水日常维护35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64.25万元。其中城管中队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03.89万元,城管中队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公车费用2.50万元,社区事务管理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682.45万元,规划建设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21.07万元,网格化管理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104.96万元,联动工作经费78.34万元,质量兴区专项支出10万元,安全生产和消防支出20万元,防汛抗台专项支出10万元,文明镇卫生镇创建巩固150万元,生源物业补贴、菜场专项支出、散户点环卫全覆盖专项支出1283.24万元,居民区绿化改造支出150万元,公灯公厕专项支出70万元,生活性河道管理经费60万元,拆违及房屋承重结构检测经费30万元。新海镇网格中心运行维护费75万元,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30万元,视频防控系统维护费50万元,北沿公路护栏安装工程30万元,北沿公路新装路灯工程35万元,创业孵化建设项目100万元,集建区亮化工程50万元,机关整修工程160万元,生态廊道建设配套资金52.8万元,文化活动中心北侧绿地改造45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修缮工程60万元,兴谷路海辉路改造工程300万元, 廊道养护经费3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全年预算为363.49万元。其中农技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88.58万元,水务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社保和公积金)83.51万元,生活污水前期费用171.40万元,水务专项经费20万元。
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201.56万元,均为企业扶持资金。
9、住房公积金支出675.21万元。
根据区财政制定的《关于2017—2021年崇明区与镇(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我镇由财政全额保障单位调整为财政定额保障单位。区镇财政体制调整产生的变化主要如下:
1、专项经费采取定额补贴,由原来每年补贴1380万元,调整为定额补贴800万元。
2、事权资金实行分级负担,涉及城乡低保等专项,由原来的区财政全额托底,调整为乡镇按比例承担,2018年预计需要承担466万元,以后还会逐年增加。
3、实事工程项目由原来实行一事一议、镇财政原则上不需要配套资金,调整为镇级工程项目镇级承担、区级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配套资金。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前期青苗费、清障费预计需要承担171.40万元。
为更好适应区镇财政体制调整,2018年我镇财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要切实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保基本,把保障基本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区分轻重缓急,科学高效安排财政资金,力争民生保障水平只升不降,同时保障各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第二是广开源,加强监管和平台资源整合,围绕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增加镇级财力,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财政支持;第三是重节流,加大财政预算执行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财政支出的增长,把厉行节俭贯穿于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始终。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8年新海镇财政工作将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管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执行好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各项财政收支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奋发有为、务实进取,积极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生态美丽幸福新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