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海镇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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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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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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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3-10

                                                                               新海镇财政所  申志强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新海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海镇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我镇是财政全额保障单位,县财政局每月根据我镇的预算预拨经费,年底根据审定的实际支出核定镇级财政收入,总的原则如下:对于人员经费,要求我镇按标准发放,财政局年底按实际支出确定收入;对于公用经费,财政局按编制拨付;对于专项经费,财政局根据我镇的实际需要以及县财税收入的总体情况确定;2014年我镇的实事工程,全部是通过城投公司贷款拨付,年底由城投公司与财政局结算,不纳入我镇的财政决算。
    根据崇明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决算工作的要求:各预算单位财力总额与年初预算一致,各项目要按实际发生数进行决算,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可通过增加项目予以调整。因此,2014年,我镇财力总额为5686万元,其中总计调整额度为169.92万元,环卫绿化经费增加了50万元,其他调整到镇级税收科目支出。具体决算明细如下:
    1、人员支出1997.08万元,其中机关编制人员支出669.33万元,事业编制人员支出630.60万元,其他人员支出697.15万元。
    2、公用支出315.3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5.6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3、专项支出1858万元(见财务决算报表中按类款项)。
    4、镇级税收支出1515.60万元。
    在财务决算报表中按类款项统计,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5.04万元,其中机关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960.31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69.73万元;其他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党建、第三次经济普查等支出。
    2、教育科学卫生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工作、计生、质量兴县、科普、爱卫和动物防疫等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6.58万元,其中文广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136.58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专项经费50万元,艺术节及群众文体活动专项经费40万元(含健身设备添置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19万元,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含原劳动保障所人员、公用支出,但不含公积金)187.59万元;公益性劳动组织专项经费190万元,帮困款63万元,居委会工作经费100万元,其他支出41.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院专项补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等支出。
    5、农村环境保护163.69万元,其中市容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153.69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46.04万元,其中社区事务管理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632.54万元;规划建设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76.50万元;生源物业和菜场专项经费补贴253万元,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经费292万元,散户点环卫全覆盖专项经费补贴237万元,环卫绿化经费240万元,食监所开办费60万元,其他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大联动工作、防汛抗台工作、文明镇卫生镇创建巩固、公灯公厕等支出。
    7、镇级税收支出1515.60万元,其中支付企业扶持资金1165.60万元,招商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350万元。
    8、住房公积金支出(含公务员住房解困补贴)83.86万元。

    在县财政局的直接指导和严格监督下,2014年,我镇的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均为5686万元,较好地执行了去年年初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力方面,镇财政自身造血能力还不强;在财务管理方面,预算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还处于探索阶段,所有这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需要加强和完善。

    二、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通知精神,我镇总的财力不增加,财力总额为5686万元,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条线、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2015年新海镇工作实际,编制了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具体明细如下:
    1、人员支出2343.53万元,其中机关编制人员支出916.32万元,事业编制人员支出683.91万元,其他人员支出743.30万元。
    2、公用支出371万元,其中机关编制公用支出179.55万元,事业编制公用支出161.45万元,企业编制公用支出30万元。
    3、专项支出1718万元,包括公益性劳动组织补贴、物业亏损补贴等24项专项支出,具体明细见“类款项”预算。
    4、镇级税收支出1253.47万元。
    在财务报表中按类款项预算,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2.97万元,其中机关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953.22万元,财政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69.75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党建等支出。
    2、教育科学卫生支出149.4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104.40万元(从今年开始,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单列并归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工作、计生、科普、爱卫和动物防疫等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92万元,其中文广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129.92万元;文化活动中心专项经费50万元,艺术节及群众文体活动专项经费40万元(含健身设备添置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56万元,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184.16万元;公益性劳动组织专项经费190万元,帮困款63万元,居委会工作经费100万元,其他支出144.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养老院专项补贴、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退管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5、农村环境保护169.84万元,其中市政市容所人员(不含公积金)159.84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22.46万元,其中社区事务管理站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700.37万元;规划建设事务所人员、公用支出(不含公积金)82.09万元;生源物业和菜场专项经费补贴350万元,散户点环卫全覆盖237万元,环卫绿化经费290万元,其他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大联动工作、防汛抗台工作、公灯公厕、文明镇卫生镇创建、质量兴县巩固等支出。
    7、镇级税收支出1253.47万元。
    8、住房公积金支出(含公务员住房解困补贴)316.38万元。

    各位代表、同志们 ,2015年我镇财政工作将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加强镇财务核算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财务的参谋作用,切实按照《“乡财县管”财务工作制度》,做好财务预决算执行和日常财政管理工作,为新海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好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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