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20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1-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有关要求,今年以来,新河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新增政府公文信息132条,包括:主动公开公文33条;免于公开33条,其中,过程性文件不公开21条,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12条;其他文件公开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相关政府信息属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1件,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不掌握2件,申请人撤销申请1件。

(三)每月公开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本建成了包括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政策文件、法定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规范化公开专栏。在镇政府机关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机构设置等信息,每季度公开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乡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社会救济和优抚等资金发放情况、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实事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及土地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重点工作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形成由发文部门初审、镇党政办复核的公开属性认定工作流程,整合对接各部门信息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新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文件认定存在短板。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文件政策的把握不够全面精准,导致文件制定初期的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履行不畅,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前置规范性与效率。二是重点民生工作解读不够深入。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有时候存在政策解读不深不透,容易引起群众对政策内容理解模糊,甚至产生偏差,导致政府工作推进受阻。三是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仍需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在覆盖广度、内容深度和更新时效上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核心政务信息的知情和监督需求。

 为切实破解上述难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今后,我镇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培训赋能,提升业务能力。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系统学习政务公开范围、公开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重点内容,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从源头规范公开流程,持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将公开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主体与工作时限。针对民生保障、重大改革等关键政策,严格要求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义务,指导其制定精准化解读方案,通过通俗化表达、多渠道传播,确保政策解读直达基层、深入人心。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实效。一方面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突出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民生政策等公开重点,动态调整充实公开内容清单;另一方面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切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信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举办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政府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8月13日,新河镇举办“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开放日活动,区镇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社区居民、在校大学生等15人应邀参加,在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社区就业服务站,公众代表亲身体验窗口服务和自助服务运行情况,详细了解“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站式服务内容,增进了对政府相关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每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线下政务公开栏公开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相关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覆盖面,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便捷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布政府相关信息。

新河镇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