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新河年鉴(2022-2023)》送交区专家评审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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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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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5〕55号

  • 成文日期:

    2025-11-01

  • 发布日期:

    2025-11-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年鉴编纂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河镇人民政府从2024年6月开始筹备,成立《新河年鉴(2022-2023)》编纂委员会及编辑部,精选编纂人员,启动编纂工作。一年多来,在区地方志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新河年鉴(2022-2023)》编纂工作进展顺利。在前期准备、组织发动、调查搜集基础上,经核实整理资料、分目撰写初稿、鉴稿编辑和修改等过程,于2025年7月形成《新河年鉴(2022-2023)》初稿,后经查漏补缺、反复修改,形成初审稿。

2025年8月,根据《上海崇明区乡镇年鉴评审验收办法》的要求,将初审稿分发至镇党政领导班子、镇各部门、各村(居)代表进行内容审核。同时,报请镇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审查。2025年10月,又邀请镇党政领导班子及部分科室代表,组织内部评审。嗣后,编纂人员根据各方修改意见,经过栏目调整、资料补充、数据核对等完善校对,形成《新河年鉴(2022-2023)》专家评审稿。现将《新河年鉴(2022-2023)》专家评审稿送交贵办,敬请领导、专家提出评审意见。

特此函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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