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50000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5〕10号
成文日期:
2025-03-13
发布日期:
2025-04-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级相关工作要求,经村集体组织申报、乡镇推荐,区相关部门评审,我镇民生村被确定为扶持对象开展2025年度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现已根据区级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经我镇研究,现函报区农业农村委。
特此函告,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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