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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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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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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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4

新河镇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在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24年8月14日

王宗友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报告新河镇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1.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经决算,全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32000万元,与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致。

2.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经决算,全镇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32000万元,与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8.01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6.6%。主要是机关、财政所、经发中心、党建中心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及其公用经费等减少。

(2)教育支出97.15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0.59%。主要是文明系列创建经费等减少。

(3)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76.85%。主要是科技创新类企业扶持增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96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7.79%。主要是文旅工作经费等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1.17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26%。主要是生态养护社、社会协管服务部分经费由上级专项结余统筹支出,本级财政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433.09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62.91%。主要是卫生健康工作经费等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693.81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5.55%。主要是市容保障特保服务经费等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2857.31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55.68%,主要是城管中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城管专项整治活动经费、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社会化服务经费等减少。

(9)农林水支出1799.45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1.3%。主要是公益林生态廊道社会化养护经费、农田灌溉设施养护经费等减少。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852.18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73.17%。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的扶持增加。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88.22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65.34%。主要是商业服务业类企业的扶持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631.65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1.39%。主要是一次性购房补贴减少。

3.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

(二)上级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收支情况

1.上级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收入28308.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收入17836.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收入10471.21万元。

2.上级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支出28308.0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支出17836.81万元。组成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履职文明城区创建等项目支出。

②教育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奖励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奖励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镇文广站补助、体育团队扶持补贴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8.0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优抚对象专项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补助等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21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专项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项目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683.83万元,主要用于撤制乡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等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44.8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支出

农林水支出11412.4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种养结合第三方机构补贴、2023年度春季在田绿肥种植及2022年度冬季深耕补贴、土地流转补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79.4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养护项目支出。

⑩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生态市集建设项目支出。

⑪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8.6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秋粮收购农户价外补贴支出。

(2)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支出10471.21万元。组成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10447.2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崇明生态大道绿道新建工程、农村公路乡村道养护等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示范睦邻点补贴支出。

3.上级下达专项转移项目决算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2023年,全镇上下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顺利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现将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058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64.34%(按本镇税收收入及区一般转移支付下拨口径);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的43.69%。

1.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组成如下:

(1)税收体制分成收入1256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8%;

(2)区下沉财力8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

2.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组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0.04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48.6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43.3万元,机关公用经费89.93万元,镇志出版专项工作经费3.6万元,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运行镇配套资金22.5万元,党代会及党代表活动经费1.04万元,人大经费6.56万元,纪检工作经费0.06万元,共青团活动经费0.68万元,妇联经费2.14万元,财政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8.56万元,财政所公用经费3.26万元,经发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4.67万元,经发中心公用经费10.13万元,党群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9.27万元,党群中心公用经费13.03万元,党建4D建设工作经费0.4万元,社区党校工作经费2.4万元,党员志愿者活动经费0.02万元,老党员工作经费0.02万元,“两新”组织工作经费4.97万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10.93万元,统战工作经费0.33万元,统计工作经费11万元,机关食堂、机关保洁第三方服务管理费51.24万元。

(2)教育支出26.15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16.76%。主要用于文明创建经费0.72万元,宣传工作经费1.82万元,基层干部培训经费1.19万元,“六一”儿童节活动经费0.53万元,科普教育经费2.18万元,未成年人工作经费17.81万元,普法经费0.1万元,三所联动工作经费0.79万元,社区教育经费1.01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3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19%。主要用于广播维修经费1.5万元,体育活动经费1.83万元,文化活动经费1.41万元,非遗传承基地活动经费 5.81万元,图书室运行经费0.1万元,文化中心运行经费1.8万元,文旅工作经费1.5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5.87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47.09%。主要用于受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4.63万元,受理中心公用经费15.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89万元,双拥保障经费35.75万元,农村重残无业补助镇配套资金63万元,农村低保镇配套资金7.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大病救助镇配套资金18.3万元,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镇配套资金0.66万元,老年综合津贴镇配套资金270万元,支内回沪困难职工补助镇配套资金13.5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补助镇配套资金17.7万元,困难家庭节日临时补助镇配套资金15.85万元,城镇低保镇配套资金28.8万元,城镇重残无业补助镇配套资金13.2万元,老年人助餐项目镇配套资金23.97万元,老龄工作经费12.39万元,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经费57.9万元,E本通月租费2.17万元,受理中心标准化评估及网络搬迁等经费7.08万元,社区基本单元运行经费20.75万元,三阳机构运行保障经费3.48万元,兴利服务社人员及公用经费8.25万元,被征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镇配套资金98.56万元,机关慰问及抚恤金54.3万元,粮油帮困卡制作费1.55万元,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人员及运行经费900万元,各居委会运行经费63万元,企业退休及乡村教师等人员补贴199.68万元,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192.6万元,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及福利费0.66万元,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225.12万元,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113.59万元,机关及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经费12.16万元,其他就业补助经费4590.49万元(企业扶持)。

(5)卫生健康支出136.66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23.52%。主要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经费12.34万元,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城乡医保缴费补贴3.58万元,健康家庭项目活动及失独家庭居家慰问经费2.87万元,献血工作经费0.1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工作经费0.42万元,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117.29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89.41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36.51%。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7.56万元,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公用经费8.17万元,环境设施维护费17.17万元,环卫经费154.72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养护镇配套资金11.79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632.69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46.18%。主要用于城建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2.67万元,城建中心公用经费7.88万元,城运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6.97万元,城运中心公用经费8.01万元,城管综合执法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6.59万元,城管综合执法队公用经费2.68万元,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专项经费73.5万元,景观灯维护经经费0.68万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询价经费4.01万元,农村公路管理站运行经费23.5万元,陈海公路下通道路照明设备运维费0.22万元,物业管理经费30万元,垃圾分类专项经费22.52万元,城管专项整治工作经费31.32万元,平安建设经费26.03万元,稳定经费2.26万元,社区安保经费17.89万元,人口管理经费1.38万元,大联动经费18.55万元,国防、民防工作经费0.63万元,法律顾问费15万元,消防工作经费0.4万元。

(8)农林水支出432.65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33.66%。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4.26万元,农业服务中心公用经费7.32万元,农业技术推广经费2.12万元,动物防疫经费3.08万元,水务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2.86万元,水务所公用经费4.5万元,水务所行业业务管理经费3.96万元,公益林、生态廊道社会化养护镇配套资金120.05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经费4.5万元。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01.9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52.41%。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类企业扶持。

(10)住房保障支出331.95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40.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200.67万元,住房补贴131.28万元。

3.上半年本级财政预算收支相抵结余6606.32万元。

 (二)上级专项转移项目预算收支情况

1.上半年上级下达专项转移项目收入18795.1万元(年初预下达8313.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项目收入16574.88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项目收入2220.22万元。

2.上半年上级下达专项转移项目支出6705.9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支出6131.97万元。组成如下: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3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5.69%。主要用于党代表工作经费1.35万元,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经费8.34万元,模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经费0.14万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17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53.47%。主要用于残疾人工作经费14.6万元,残疾人康复经费2.35万元,阳光基地运行经费55.8万元,成年孤儿安置费7.61万元,基本殡葬服务专项补助经费2.47万元,社统销人员生活补贴3.47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助462.28万元,助餐点运营补贴3.26万元,农村三车置换人员补助40.62万元,企业退休复员干部困难补助0.66万元,被征地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7.2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补贴83.72万元,残疾人专项补助经费119.46万元,优抚对象保障经费49.08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08万元,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贴34.62万元,生态养护社人员经费481.86万元(2023年前结余统筹463.26万元)。

③卫生健康支出702.62万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72.43%。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及70周岁以上居民医保补贴5.3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697.25万元。

④农林水支出4049.35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35.4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605.46万元,水稻种植补贴349.68万元,清水蟹产业政策补贴4.56万元,经济果林补贴50.7万元,单产提升行动资金7万元,市、区级示范合作社贷款贴息40.51万元,繁种制种补贴46.48万元,植保经费及养护费132.67万元,林业养护经费240.75万元,公益林建设项目资金61.54万元,村级组织绩效评价奖励5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支出573.95万元,组成如下:

①城乡社区支出573.95元,完成本项目支出的26.24%。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资金278.08万元,村级河道基础性养护经费295.87万元。

3.上半年上级下达专项转移项目额度结余12089.18万元。

各位代表,上半年镇财政紧紧围绕全镇主要工作任务,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三、下半年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三保”保障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工作的通知》,并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镇上半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确保财政预算有序执行,下半年对部分本级财政支出项目作调整,调整项目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需继续安排已调整的项目资金,可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3145.97万元。组成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3145.97万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调减3145.97万元(企业扶持)。

2.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145.97万元。组成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512.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协管服务经费976.27万元,生态养护社经费1536.27万元。

(2)农林水事务支出调增633.4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扶持资金633.43万元。

(二)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我镇2023年财政决算实现收支平衡,2024年上半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要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艰巨,我们将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人大监督下,紧盯年初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找差距,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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