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40000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沪农委〔2023〕108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认真仔细核查,2023年,我镇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面积23257.99亩,补贴资金共计1820700.5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930319.6元,区配套资金801342.81元,镇财政配套89038.09元;秸秆离田收集量为214.2吨,补贴资金共计64260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51408元,区配套资金12852元。现申请核拨财政补贴共计1795922.41元。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1.2023年新河镇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汇总表
2.2023年新河镇秸秆离田利用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