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4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3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2023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沪崇农发〔2023〕29号)《关于2022-2026年崇明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崇财预(2022)2号)文件精神,我镇(乡)对照补贴标准和工作要求,依程序完成2023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方的缓释肥和BB肥物化补贴申报、审核、供货、统计、公示相关工作。
2023年,新河镇落实缓释肥补贴12058.5亩、BB肥12058.5亩。其中:需落实缓释肥补贴资金611433元(其中区级以上财政承担90%),前期已落实补贴资金117178.54元,本次申请清算资金494254.46元(其中区级以上财政承担433111.16元,乡镇配套61143.3元);需落实BB肥补贴资金422047.5元,前期已落实补贴资金0元,本次申请清算资金422047.5元(区级以上财政承担100%)。
特此函请。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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