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3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09-07
发布日期:
2023-09-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巩固提升示范社创建成果的通知》(农经发〔2023〕3号)要求,新河镇按照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监测工作。
经监测审核,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监测结果为合格,将相关材料上报,请予以审核。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