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河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33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3〕45号

  • 成文日期:

    2023-08-24

  • 发布日期:

    2023-09-08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村

经政府讨论同意,现将《新河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824

 

新河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沪农委〔2023〕162号)精神,和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本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7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工作专班,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前完成)

成立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组员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本乡镇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工作。工作专班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7月中旬前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开展自查自纠(7月下旬至8月底完成)

以镇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八类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同时,工作专班组织镇相关职能部门镇村两级所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适时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于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改及总结阶段(9月至10月底完成)

9月起,工作专班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镇村两级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

建章立制阶段(11月底完成)

在整改和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

排查已经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指导各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指导各及时将农村综合帮扶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纳入账内核算。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解决村财镇代管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五)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

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各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

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各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加强对农村集体企业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集体企业规范运行。

(八)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重点治理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各类经济合同、收益分配、村干部报酬等信息在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不全、不准确等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专班人员力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保障条件。坚持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会同纪检、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要问题

(二)加强指导监督。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工作专班要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集体经济组织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材料报送要求。8-10月,每月20日前报送整改台账。10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做法或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

五、工作联系

(一)专项行动联系人:顾友达,59681152           黄  婷,59689634

(二)专项行动举报电话:镇纪委(监察办),59689687

 

附件:1.新河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工作专班名单

   2.新河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3.新河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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