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0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2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3〕29号

  • 成文日期:

    2023-06-14

  • 发布日期:

    2023-07-03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关于2023年上海市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2023年度有1家合作社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买运输货车(蓝牌)一辆、热塑机6台、不锈钢操作台15张、陈列冷柜7台、寺岗电子秤7台、热塑袋30000只、全自动烤全羊架子3台、金属探测仪HL4015一台。项目总投资52.05万元,申报奖补资金50万元。(具体见附件)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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