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1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3〕24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及《关于2023年上海市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经我镇初步初审,共有7家农业经营主体申请2023年贷款贴息,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涉及贷款12笔,共申请利息金额加保费334563.14元。龙头企业1家,涉及贷款2笔,共申请465976元。合计800539.14元。
特此请示,盼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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