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河镇2023年长江禁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2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0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3〕5号

  • 成文日期:

    2023-03-07

  • 发布日期:

    2023-03-27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村:

经政府讨论同意,现将《新河镇2023年长江禁捕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新河镇2023年长江禁捕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要求和新河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对本镇2023年长江禁捕管理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长江禁捕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重点、压责任、促落实,全面开展长江禁捕各项工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在长江及内陆水域新河段全域退捕的基础上,开展“清江、清船、清网”行动,强化专项整治,实现新河镇管辖区域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无非法运输、无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工作目标,确保本镇长江禁捕取得实效,为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对沿江沿河村民、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做好长江禁捕退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讲深讲透政策边界,使群众及时理解;持续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张贴公告、乡村广播、电子屏等载体,将宣传引导工作覆盖各行政村,向群众宣传禁捕政策,引导群众逐步改变在滩涂、港汊、河道等随意捕捞的生活习惯。收集长江禁捕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梳理归纳和宣传报道,加深社会公众对长江禁捕工作的支持。

(二)强化日常巡查管理。组织开展常态化长江禁捕自查自纠。依托“河长制”管理和网格中心平台等,成立长期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巡护队伍,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沿江港口、港汊、滩涂、内陆河道等区域加大巡查,阻断“三无”船舶和人员进入,防止反弹回潮。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它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

(三)紧盯“三无”船舶整治。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巡查驻守,清除长江南岸新河段沿江港口、港汊、滩涂,以及镇域内陆河道的“三无”船舶(含艇、筏等),常年保持“清零”状态;对滞留本镇沿江港口码头、水域的外来渔船实施整治,除因气象或安全原因,外省籍渔船一律不得停泊本镇沿江水域(港口、码头);继续做好本镇自用船舶(河道保洁等船舶)的管理,签订告知承诺书,禁止从事捕捞活动。

(四)清理捕捞网具。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健全日常巡查处置机制,定期排查、清理取缔为非法捕捞提供生产便利的违章搭建、接电供水、堆放网具等活动;每周定期开展常态化水陆巡查,各村及养护单位组织力量每月集中开展一次长江禁捕专项整治“清网行动”,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清除滩涂、港汉、闸口、芦苇荡等区域的渔具、网具、浮子,保持动态“清零”。

(五)严查非法捕捞。抓住“捕捞、运输、销售”三个环节,开展执法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拳打击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加大鳗苗、蟹苗、刀鲚、凤鲚渔汛等重点时段,加大对黄家河、新河港周边沿岸沿线区域、滩涂等,辖区内陆河道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垂钓管理的通告》《关于发布我市渔业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等禁渔政策,加大禁钓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行为。

(六)组织联合执法。每季度开展一次长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由镇农发办牵头,会同河长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水务所、农技中心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农家乐、民宿、渔具商店等组织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强化禁用渔具清理整治,加强渔具销售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农(集)贸市场销售、餐饮场所食用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组织水产品索证索票检查,强化网络和广告监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七)强化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2023年本区内陆水域禁渔期时间为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通过设立110和021-59621692等举报电话,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及时举报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关注、全民监督的合力。积极引导、发动村(居)委等群防群治力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长江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树立大局意识,镇农发办、河长办、规环办、平安办、派出所、市监所、农技中心、市容所、水务所、堤防站、综合执法队、社保队等部门作为本镇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管理要点的各项要求,统筹执法力量,将日常监管纳入网格化和河长制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将长江禁捕管理工作纳入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注重信息收集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内陆禁渔期、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做好“非法捕捞水产罪”司法解释的宣传;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整治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2023年新河镇内陆水域打击非法捕捞月报表》(附件1)


附件:2023年新河镇内陆水域打击非法捕捞月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