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河镇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0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5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63号

  • 成文日期:

    2022-11-17

  • 发布日期:

    2022-12-05


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做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促进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本镇消防组织架构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

组 长:曹崔秀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夏恩理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薛永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宗友  副镇长

    陈海广  副镇长

    沈天烨  副镇长

    陆洪斌  人大副主席、镇总工会主席

组  员:俞 伟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 志  镇农发办主任

    王 丽  镇党政办主任

    陈作宇  镇纪委副书记           

    施天华  镇党群办主任

    李佳烈  镇规环办负责人

    沈建飞  镇平安办主任

    张俊生  镇社建办主任

    顾德祥  镇事业办主任

    汪丽娟  镇司法所所长

    沈宇锋  城建中心主任

    龚   城运中心主任

    顾友达  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龚 袭  新河派出所所长

    蒋燕华  党群中心负责人

新河镇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中心主任顾友达兼任。联系电话:59681152。

二、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由顾友达任办公室主任。其中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1名(陈宇),专职辅助消防工作人员2名。

今后,新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工作人员自然替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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