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关于2021年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2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4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1〕68号

  • 成文日期:

    2021-10-09

  • 发布日期:

    2022-10-28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对崇明县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的考核意见》(崇农经〔2014〕5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我镇2021年共申报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21家,经过乡镇审核,并经过村内公示,通过审核的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共21家,水稻种植面积为3138.54亩。经村初评、镇审核,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家庭农场21家。按照文件精神,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主考核补贴资金为42万元,区、镇补贴比例为7:3,现申请区级财政补贴29.4万元。

特此请示,盼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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