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3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49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关于开展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为促进我镇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我镇组织了2022年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的考核工作。在2022年,我镇共有22家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参与最终的考核工作,经过镇村两级现场考核,通过审核的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共有22家,水稻种植面积为3309.68亩。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家庭农场7家,良好的为8家,合格的为7家。考核结果已在各村公示。按照文件精神,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主考核补贴资金为39.6万元,区、镇补贴比例为7:3,现申请区级财政补贴27.72万元。
特此请示,盼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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