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48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镇实施了崇明区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完成。
本工程根据《关于崇明区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17〕387号文),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5660.05万元,其中工程费29965.96万元,独立费2795.8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49.1万元,预备费48.49万元,五年运营养护费2800.70万元。本工程根据《关于崇明区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8〕53号文),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5660.04万元,其中工程费29965.95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355.05万元),独立费2814.29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49.1万元,预备费30万元。经审计后,本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2621.55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53.829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351.518万元),独立费费用2618.6279万元, 青苗等前期费49.1万元。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原《关于呈报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沪崇河府〔2022〕36号)文件同时废除。
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