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3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2〕50号
成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9-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媛慧同志任新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慧同志任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珠同志任新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佳敏同志任新河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荣同志任新河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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