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36号
成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崇明区财政局: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镇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关于崇明区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8〕53号),工程概算总投资35660.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65.95万元(含远程监控费355.05万元),独立费用2814.29万元,青苗等前期费49.10万元,预备费30万元,5年运行养护费用2800.70万元。
我镇委托了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竣工决算审价、经审价后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2602.6969万元,其中工程一类费用29953.8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02.311万元、远程监控费351.518万元),二类费用2599.7679万元,青苗补助费等前期费49.1万元,未动用预备费,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现将《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财务监理总结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