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2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35号
成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崇明区财政局: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镇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关于崇明区新河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7〕183号),工程概算总投资3603.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0.16万元,独立费用376.34万元,青苗等前期费29.46万元,预备费17.73万元。
我镇委托了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竣工决算审价、经审价后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491.9239万元,其中工程一类费用3166.87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28.3499万元、远程监控费38.525万元),二类费用295.589万元,青苗补助费等前期费29.46万元,未动用预备费,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现将《新河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新河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财务监理总结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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