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1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7-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河镇人大: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提议王丽同志为新河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主任;提议免去陈红新河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请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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