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2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6-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区两级防控办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常态化防控下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由综合协调组、社区管理组、人员管控及医疗保障组、现场流调组、核酸检测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环境消杀组组成的镇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地设在事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要适时增加其他成员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按照“以快制快”和“2+4+24”原则,组织指导全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指导全镇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和调度指挥,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溯源调查等工作。
二、领导体系
组 长:施 君 党委书记
曹崔秀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沈 云 党委副书记(政法)
邬卫东 党委副书记(党建)
薛永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夏恩理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绵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吴 蕾 党委委员(宣传)
王宗友 副镇长
陈海广 副镇长
沈天烨 副镇长
三、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薛永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综合协调组组长
杨绵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综合协调组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社区事业发展办等
工作职责:对接区防控办、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传达上级指示,调配进驻人员、通知各工作组及现场维稳人员迅速到位,根据流调判定指导后续防控场所、人员和管控手势。
(二)核酸检测组
负责人:沈 云 党委副书记(政法) 核酸检测组组长
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办(信访办)各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制定采样计划,会同涉疫村居做好室外采样点、常态化采样点布置,落实核酸采样现场各项设施设备。
(三)环境消杀组
负责人:邬卫东 党委副书记(党建) 环境消杀组组长
沈天烨 副镇长 环境消杀组组长
成员单位: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阳性场所的终末消杀,负责做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重点时间节点的环境消杀工作。
(四)现场流调组
负责人:邬卫东 党委副书记(党建) 现场流调组组长
成员单位:工青妇、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判定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配合综合协调组指导后续防控措施。
(五)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吴 蕾 党委委员(宣传)
成员单位:文明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
(六)综合保障组
负责人:王宗友 副镇长 综合保障组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经济办、经济小区等
工作职责:落实各类物资、转运车辆、人员就餐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七)人员管控及医疗保障组
负责人:陈海广 副镇长 人员管控及医疗保障组组长
成员单位:社区建设办、文明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转运涉疫人员、人员管控,满足涉疫区域内居民就医、配药等医疗需求。
(八)社区管理组
负责人:沈天烨 副镇长 社区管理组组长
成员单位: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按规定进行道路交通封闭、卡点设置及车辆管控。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工作、环境消杀。
(九)监督检查组
负责人:夏恩理 武装部长 监督检查组组长
成员单位:人大办、监察办
工作职责:督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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