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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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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1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6-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付林虎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