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10002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09-26
发布日期:
2021-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沪崇农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我乡镇经过前期的检查、核实,河蟹绿色(有机)认证主体2个,现将具体名单上报给贵委,请予审核。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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