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0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10005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1〕130号

  • 成文日期:

    2021-05-31

  • 发布日期:

    2021-06-03

各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沈凯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金桥村总支部委员会第一书记,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金桥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范林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金桥村总支部委员会书记,不再担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金桥村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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