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乡村旅游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14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100025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1〕26号

  • 成文日期:

    2021-04-15

  • 发布日期:

    2021-05-14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根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的精神,充分利用规划范围内农业、生态、交通等资源优势,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并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和农业转型发展。崇明区新河镇计划打造新河镇新民村农旅教基地项目。

新民村乡村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以农旅的形式,吸引城市居民参与新河镇新民村的乡村发展中,不仅协同带动新民乡村振兴,而且以新民村的农旅发展进一步带动新河镇乡村旅游的发展,是实现区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示范。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乡村旅游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二、项目法人:上海新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位于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规划坐落在新河镇新民村新新11队,东至明沟,西至明沟,南至林地,北至新民村村委会拟建项目占地3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3层共约2792平方米乡村旅游服务中心主楼、252平方米辅楼;1400平方米绿化、421平方米硬地及管道敷设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1292.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5.1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21.34万元,预备费用95.72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上海新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筹。

上述事宜,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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