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10002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2021年新河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1年新河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新河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我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形成“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各村(居)委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方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沪安监法规〔2016〕8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着力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花博会筹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责任、村(居)委属地管辖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大责任”,理顺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晰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初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做到工作不间断,力度不衰减,秩序不紊乱。
(三)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逐步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冶金煤气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三率”目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完成区安监局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确保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市、区挂牌督办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监督检查计划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监督检查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组织管理的监督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
1、证照许可情况。依法取得行业行政许可或依法应备案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公安消防安全许可证、文化娱乐审批或报备情况等)。
2、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通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3、人员配备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强化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督导。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与企业的规模、风险相适应。
4、安全培训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情况(如安全员培训、电焊工、水电工培训等),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和管控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5、应急演练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上报备案等情况。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较大以上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报送备案,并向从业人员发布。预案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鼓励企业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如劳防用品发放情况。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检查,以重点单位(场所)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对单位(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操作情况。如检查监控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及时更新,是否有检查维护记录;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危及生产安全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违反规定存放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为大型活动所设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未经检验、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的;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的。
2.对单位(场所)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3.对单位(场所)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依法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发现有轻微违法违规情况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予以制止,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应及时上报相关单位。
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现场管理情况。
(三)重点单位的检查,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全面梳理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狠抓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层层压实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相关单位、企业持续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全镇安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新河镇安全生产管理事务所对辖区内所有重点监管的监督检查对象全年安排4次以上监督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检查方式:全年监督检查计划在年初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在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前公布告知监督执法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执法单位人员、检查事项、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等。目前,我镇辖区内工贸企业94家,为保障全年一般企业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企业不少于四次,全年需计划内检查200余次,每月平均计划检查企业15次,每周平均检查4次。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和区安监局检查计划在1-2月、4月、9-10月、12月时段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做到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
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单位、场所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二看单位、场所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现场检查场所安全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安全监管检查情况。根据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执法检查。
建立“随机”监管执法制度。在全面推行计划监管检查的同时,建立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现场、直插现场)的方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效果。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
(一)规范行政监督执法检查程序。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监督执法检查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单独归档,统一编号保存。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根据崇明区应急管理局所推出的试点安全生产记分、积分制监管,对一年内达到一定扣分值的企业,通过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强化安全培训、上升监管层级等,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鼓励推动信息化手段与传统监管方式的融合,不断增强风险隐患的发现能力和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
(四)本计划实施中,确需对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落实。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台账,跟踪问效。要根据本计划的安排,制定所属行业详细检查计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每月汇总一次,形成书面材料备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做好执法检查“回头看”,严防隐患整改不落实、走过场。
(四)强化痕迹管理,做到有据可查。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执法文书,逐一指出存在隐患和采取的处置措施,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与复查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清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也要作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立台账。
(五)严格规范执法,发挥指导服务作用。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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