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上海崇明新河镇红石楠平安工作室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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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370202000122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0〕103号

  • 成文日期:

    2020-11-19

  • 发布日期:

    2020-11-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新河镇红石楠平安工作室():

你单位提出关于组建上海崇明新河镇红石楠平安工作室”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组建“上海崇明新河镇红石楠平安工作室”,业务范围为:开展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法律援助、社区平安建设及相关交流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请及时办理“上海崇明新河镇红石楠平安工作室”的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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