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河镇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04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0202000087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0〕71号

  • 成文日期:

    2020-09-01

  • 发布日期:

    2020-09-04

村居、有关企业

   现将《新河镇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091

新河镇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我镇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制,确保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减轻工业行业空气污染对市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0]4号)和《崇明区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协调机制

为有效应对我镇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处置工作,建立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分别由镇经济办、规保办、有关村居组成。按照“统一协调、镇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原则,负责督促协调工业企业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1.经济办:负责制定实施我镇重点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指导相关村居实施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根据规保办确定的具备临时性限产限污、停产条件的企业名单,督促协调名单内企业落实空气重污染分级分类响应措施,建立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通信网络。

2.规保办:加强空气重污染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定具备临时性限产限污、停产条件的企业名单;配合督促协调工业重点企业落实空气重污染分级分类响应措施,对未落实应急工作方案且违规、超标排放的工业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3)有关村居按照新河镇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协调督促区域内名单内企业落实重点车间、重点部位、关键装置、主要工艺的限产、限排、停产的分级分类响应措施。

二、预警

(一)预警分级

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I级预警,分别对应黄、橙、红预警。

1.黄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1)在201--300之间

2.橙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50之间

3.红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1)大于450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和相应分级

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相关成员单位及时通过短信通知平台,向重点村居发布信息,启动相应的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接到黄色污染预警信息后,通知和督促各单位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V0Cs)排放重点企业和区域除特殊情况外停止各类开停车、放空作业;

2)要求重点行业连续生产装置加强对维护和检漏,确保装置平稳运行,避免操作波动引起的污染物排放;

3)要求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负荷,加强监控并严格限制重点排污单位所属重点装置排放。

2.Ⅱ级响应措施

接到橙色污染预警信息后,除前述措施以外再采取以下强化措施:

1)要求重点排污企业和区域,停止各类大型作业(包括项目建设、大型设施检修以及大量产品、原料移库等)

2)要求各重点排污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负荷,根据装置排放水平,安排重点行业部分非连续生产装置减产或停产。

3.I级响应措施

接到红色污染预警信息后,除前述措施以外再采取以下强化措施:

1)要求重点排污企业和区域,停止各类大型作业(包括项目建设、大型设施检修以及大量产品、原料移库等)

2)要求各重点排污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负荷,根据装置排放水平,安排所属非连续生产装置减产或停产。

(三)应急响应执行

各有关部门、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措施,依法加强监管

应急保障

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相关村居应明确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建立各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响应联系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附件:新河镇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级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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