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0202000052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0〕46号
成文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6-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生态环境局:
接函后,新河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5月27日镇规保办、河长办第一时间对新河镇所属新光村及新河垦区周边区域进行排查,情况如下:
我镇的农场垦区及下辖的行政村—新光村分置于该国考断面的东西两侧,距该断面的直线距离大约3公里。
一、未发现农业面源污染。农场垦区与新光村农地的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施肥洒药集中在每年的6—8月份,目前农田正值培肥地力、涵养水土的休耕轮作期。
二、未发现工业企业污染。新光村及农场垦区地界无工业企业存在。经调查新光村内椿风得意楼,该农家乐距离断面直线距离约6公里,内部产生的生活污水已经纳管排放;经调查垦区原新垦奶牛场已经于2018年8月22日清场。
三、排除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新光村的农村生活污水于2019年10月前已全部完成纳管改造;农场垦区荒芜人烟。
经综合调查排摸,靠近该国考断面,属新河地界范围内无新增污染源。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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