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河镇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0202000030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0〕29号

  • 成文日期:

    2020-04-20

  • 发布日期:

    2020-04-24

各村(居)委、各企业单位:

现将《新河镇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0420

新河镇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崇应急20208号文件《关于印发崇明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方式,组织对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建立起涵盖各类危化品所处位置,储存介质、储存品种、储存数量、安全距离等基础数据的详细台账,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以及周边有学校、住宅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同时,要明确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对照崇应急20208号文件《关于印发崇明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查设备、查条件、查安全距离、查管理落实情况等,进行逐项检查。危险品使用企业要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施监测健康和安全警示,制度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等。同时镇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在危化品仓库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督导检查。

(二)突出抓好危化品运输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切实依法定职责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路途运输、销售、购买等环节和领域承担相应的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查验制度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的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标志;特别是站场、仓储装卸人员、危货车驾驶员、押运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化品运输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动监管机制和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危险化学品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居)委、企业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组织开展危化品为主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各有关企业要落实开展自查自纠责任,既要自查设备、设施等硬件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更要自查“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软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仍然存在隐患,未经审查同意擅自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立即动员,全面部署。按照方案部署,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发现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的,及时上报区应急局。

(二)企业自查。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整治内容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镇安全生产事务所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危化生产经营和易燃易爆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依法处理。

(三)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长期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评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村(居)委、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严查严管、严处严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迅速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三)严格执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由镇安全生产事务所上报区应急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刚性执法规定处理,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让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领域监管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隐患,停产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惩处非法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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