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0202000024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0〕23号
成文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4-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崇明区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沪崇财资[2020]2号)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填报说明、资产报表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