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020200000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0〕2号
成文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1-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招商工作联席办公室:
上海明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开始成为招商小区的招商窗口,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崇招商办〔2017〕74号,为本小区的招商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介于上海明岛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自身发展的规划,经与上海明岛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友好沟通和交流,决定取消其招商窗口。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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