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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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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9537020190006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19〕21号
成文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19-05-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丰聚良同志为主任科员;
闫旭斌同志为主任科员;
余琪同志为主任科员;
沈迟浩同志为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