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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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370201800122

  •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18〕107号

  • 成文日期:

    2018-11-11

  • 发布日期:

    2018-11-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行为,提升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使用流程,夯实管理基础,现将《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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