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11-2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370201800121

  •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18〕106号

  • 成文日期:

    2018-11-11

  • 发布日期:

    2018-11-27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行为,提升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使用流程,夯实管理基础,现将《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点击播报验证码
  • 公开咨询内容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