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0201800124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18〕109号
成文日期:
2018-11-13
发布日期:
2018-11-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行为,提升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使用流程,夯实管理基础,现将《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捐赠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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