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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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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18〕74号
成文日期:
2018-09-07
发布日期:
2018-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环保局:
接到贵局《关于查处上海市崇明县游海废纸收购部涉嫌违章搭建行为并进行环境整治的工作建议函》后,新河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对该废纸收购部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完成有关问题整改。
9月6日上午,新河镇市政分管副镇长带队,组织镇环保、城管、村委会等部门力量,对金桥村游海废纸收购部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游海废纸收购部不在生产,已安装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周边环境较整洁,不存在脏乱差情况。镇城管工作人员对厂内建筑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建筑。现场存在可伸缩移动雨棚一座。
现场检查人员责令游海废纸收购部根据区环保局要求,落实各项环保举措,安装并保持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定期清理厂区周边环境,做到所收废纸日进日销,消除环境脏乱差现象;移动雨棚只为防雨而设,严禁晴天随意张开,对周边群众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