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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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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18〕73号
成文日期:
2018-09-06
发布日期:
2018-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河镇农民集中居住启动区(独幢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18〕427号的要求,新河镇在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临时占用林地及迁移树木,并在2020年12月底前进行还林。
迁移拟定为2018年12月底前。迁移树木2个品种,合计237棵,品种分别为香樟(Φ18-26CM)91棵、女贞(Φ10-14CM)146棵。
特此请示,请示复。
附件:新河镇农民集中区项目迁移树木明细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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