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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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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18〕69号
成文日期:
2018-08-16
发布日期:
2018-08-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改革农村建房方式,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是深化崇明农村改革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为农民提供便利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能够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让农民共享改革和城镇化发展成果,整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同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完善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为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需求,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优化全市工业区块布局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新河镇启动了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同时新河镇是崇明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试点之一。本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将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新河镇人民生活质量以及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本项目为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农民集中居住启动区(独幢区)的修建工程,建设地点为崇明区新河镇新民集镇南面,具体位于强化路以北、新建横河以南、北新公路以西,主要包括住宅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配套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10237.6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200.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49.85万元,预备费487.50万元,上述建设资金由区镇二级财政统筹解决。
专此请示。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农民集中居住启动区(独幢区)项目建议书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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