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袁高铖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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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7-09-04

  • 发布日期:

    2017-09-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镇财政所编制数为6人,实有在编数为5人,缺编1人。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所事业编制人员1名。

经发布招考公告和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拟录用袁高铖为新河镇财政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我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为6人,实有在编数为5人,缺编1人。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1名。

经发布招考公告和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拟录用袁文倩为新河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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