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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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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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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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04

——在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7年7月26日)
姚安宝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新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镇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我镇财政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原则,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财政决算实现收支平衡。
  (一)财政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新河镇财政决算收入为12072.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00%。收入项目为:
  区托底保障下沉财力2178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税收返还收入9644.25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定额上交收入250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
  (二)财政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新河镇财政决算支出为12072.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100%。支出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5.64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3.6%。主要是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项目列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教育支出285.28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23.8%。主要是文明创建经费等增长。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43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7.5%。主要是文广站人员经费增长。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3.19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1%。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镇配套资金项目调减。
  5、医疗卫生支出347.71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65.6%。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镇配套资金项目调减。
  6、节能环保支出706.78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72.9%。主要是市容环境市场化管理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经费增长。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72.91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53.6%。主要是村庄改造及美丽乡村建设等经费增长。
  8、农林水事务支出824.6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80.3%。主要是村级扶持资金及家庭农场专项扶持资金等经费增长。
  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968.64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1.9%。主要是企业税收扶持资金等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348.07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33.9%。主要是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补贴增长。
  11、其他支出40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33.3%。主要是农村广播线路维修资金增加。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从收支总量看,我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今年上半年,我镇财政预算收入6506.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52.8%。预算收入项目为:
  区托底保障下沉财力1080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49.6%;税收返还收入5126.57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51.9%;定额上交收入300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120%。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今年上半年,我镇财政预算支出6448.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52.4%。预算支出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19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48%。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471.99万元、机关公用经费155.6万元、政府采购87.37万元、人大经费3.68万元、纪检经费0.22万元、共青团经费0.3万元、妇联经费1.61万元、财政所人员经费60.22万元、财政所公用经费7.9万元、经管中心人员经费124.32万元、经管中心公用经费14.81万元、党建中心人员经费22.62万元、党建中心公用经费5.86万元、“两新”组织工作经费4.69万元。
  2、教育支出59.53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25.9%。主要用于文明创建经费40.47万元、宣传工作经费5.19万元、“六一”儿童节活动经费1.13万元、少年之家经费2万元、科普教育经费0.18万元、社区教育经费9.36万元、其他教育经费1.2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52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50.5%。主要用于文广站人员经费87.26万元、文广站公用经费22.72万元、文化活动经费3.98万元、文化中心运行经费5.56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28.06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58.4%。主要用于受理中心人员经费144.28万元、受理中心公用经费32.2万元、机关抚恤金4.03万元、机关慰问金20万元、机关及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212.35万元、机关及事业人员职业年金48.97万元、机关及事业退休人员活动费及福利费18.64万元、义务兵优抚金65.5万元、城乡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金110万元、双拥保障经费10万元、残疾人合作医疗补贴18万元、农村重残无业补助镇配套资金16.59万元、三车置换补助镇配套资金15万元、特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费10万元、残疾人康复经费2万元、农村低保镇配套资金24万元、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费补助镇配套资金1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大病重病救助资金6万元、刑释人员生活补助2.5万元、失业人员粮油帮困补助1.2万元、老龄工作经费50万元、居委会经费121.8万元、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经费250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229.27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60.2%。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经费42.28万元、献血工作经费0.12万元、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8万元、爱国卫生经费13.9万元、癌症康复站经费1万元、卫生一体办运行经费55万元、机关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106.17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42.71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50.2%。主要用于市政市容所人员经费44.83万元、市政市容所公用经费9.27万元、环境设施维护费111.91万元、环卫经费76.7万元。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4.02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23.8%。主要用于村建所人员经费87.22万元、村建所公用经费14万元、网格中心人员经费39.17万元、网格中心公用经费6.77万元、城管中队人员经费56.85万元、城管中队公用经费13.05万元、城管专项整治经费2.83万元、物业管理经费15万元、平安建设经费21.43万元、禁毒经费0.02万元、社保队经费0.55万元、人口管理经费0.15万元、大联动经费5万元、民兵民防建设经费1.98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591.29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59.3%。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65.27万元、农业服务中心公用经费13.16万元、农业推广经费0.3万元、水务所人员经费61.96万元、水务所公用经费12.26万元、水务行业管理经费7.79万元、村级扶持资金425万元、家庭农场专项扶持资金5.55万元。
  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41.28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59%。主要用于经济小区招商经费及企业税收扶持资金2441.28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291.74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49%。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补贴291.74万元。
  11、其他支出19.77万元,完成本项目预算的49.4%。主要用于菜场线路改建4.85万元、水稻家庭农场补贴镇配套资金4.52万元、沼气工程镇配套资金3万元、献血互助金7.4万元。
  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相抵结余58.19万元。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镇2016年财政决算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规范有序。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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