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50003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向委〔2025〕44号
成文日期:
2025-08-19
发布日期:
2025-08-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村(居):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邱宏彬同志任向化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