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3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向府〔2023〕19号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入春以来,崇明气候持续寒冷干燥,林地可燃物载量增多,生产用火、祭祀用火等日益频繁,森林旅游逐渐增多,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
各村林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本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及崇明区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本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深刻认识当前本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复杂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紧盯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把防火责任压紧压实,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镇林长办要提前做好防火预警监测,严格火源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方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清除,加强对林地周边的旅游景点巡查,禁止游客在林间烧烤等违规用火,对林地内有祖坟区域,重点时段要落实专人巡查,倡导文明祭祀。主动开展森林防灭火模拟实战演习,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有力,切实保障本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令。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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