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2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向府〔2022〕32号
成文日期:
2022-07-25
发布日期:
2022-08-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定的本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1下半年度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六滧、花仓、春光、阜康、南江、向化、卫星、齐南、北港等九个村的流转面积共计986.08亩。2022上半年度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六滧、花仓、春光、阜康、南江、向化、卫星、齐南、北港等九个村的流转面积共计986.08亩。
请予以批准。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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