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1000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向府〔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9-24
发布日期:
2021-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北港村村委会:
你村《关于保留向化镇镇域内现有限高、限宽装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在以下路段保留限高、限宽设施,请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和车辆通行安全。
限高设施位置:六滧公路K0+350、六滧公路K0+500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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